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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待遇

10-12     浏览量:127

运城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待遇规定

参保居民在县域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照45%~60%的比例报销,每日(次)最高报销50元,年度最高报销限额230元。

2023年起,年度最高报销限额提高至250元;特别注意的是,未使用的当年度支付限额不结转至下年度。

例:赵大爷在家门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疗感冒,总共花费100元。其中,医保目录内甲类项目费用50元、乙类项目费用30元,医保目录外费用20元,赵大爷可以报销:50×60%+30×50%=45元,自己仅花费55元。

门诊报销相关消息:

自2022年7月1日起,运城市取消“两病”门诊用药报销起付标准(原起付标准30元/年)

同时,已纳入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的药品,也可由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支付。

● 参保居民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符合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甲类药品报销60%,乙类药品报销50%;

● 按照不同病种分型设定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患者为260元,I型糖尿病患者为480元,其他类型糖尿病患者为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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