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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2023煤改电”用电价格政策

11-21     浏览量:123

运城2023煤改电”用电价格政策一览:

1、根据山西省发改委去年发布的《关于2022~2023年采暖期“煤改电”用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于不同的电用户,采用不同的计价方式,居民家庭可以自主选择最为划算的计费方式。

2、居民家庭

是指电网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居民家庭,对于这部分“煤改电”用户,执行独立的电采暖电价政策。采暖用电单表计量、单独计价的“煤改电”居民家庭,可结合家庭采暖用电实际,向所在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在以下3种计价方式中,自主选择最经济的计费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峰谷时段计价方式;

第二种方式是用电量计价方式;

第三种方式是平段电价计价方式。

3、今年需要注意的是,电采暖用电输配电价表有所调整。

(一)在峰段用电时,不满1千伏电费是0.1942元/千瓦时; 1千伏~10千伏是0.1657元/千瓦时,35千伏是0.1027元/千瓦时

(二)而在谷段用电时,不满1千伏电费是0.09710元/千瓦时、1千伏~10千伏是0.08285元/千瓦时、35千伏是0.05135元/千瓦时。

4、对于采暖用电与生活用电未实行分表计量的“煤改电”居民家庭,以采暖期开始前8月份和9月份的月均生活用电量为基础电量,采暖期内,每月超出基础电量部分视为采暖用电量。其中,基础电量按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采暖用电量按单表计量、单独计价“煤改电”居民家庭“用电量计价方式”执行。

5、对于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用电单位可向所在地供电部门申请,自主选择按单表计量、单独计价“煤改电”居民家庭“峰谷时段计价方式”或“平段电价计价方式”执行。

6、其他电采暖电价政策除了以上“煤改电”以外的其他电采暖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暂未直接(或售电公司代理)从市场购电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电价格按代理购电价格执行,并按规定执行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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